读者办证

    (1)图书馆业务系统已经完成了与校园“一卡通”系统的对接,凡我校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编制的教职工(包括博士后)和学校按照“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务”招收的研究生、本科生,可凭校园“一卡通”到图书馆办理借阅业务。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开通图书馆借书权限,需向所在单位申请,由单位审核、汇总并填写“聘用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申请汇总表及担保证明”,与电子版一起提交图书馆办公室,办理“校园一卡通”借书权限的开通。

    (2)校园“一卡通”统一由学校“一卡通管理中心”办理。

    (3)读者在“一卡通管理中心”领到“一卡通”两周后,可到图书馆借书。

具体管理办法请查阅附件:

附件1: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开通图书馆借书权限管理办法

附件2:聘用人员开通借书权限申请汇总表及担保证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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